Monday, June 22, 2009

暧昧~Part 1


有一种情感,叫暧昧。
比爱情差一点,比友情高一点。
徘徊在似有似无之间,游离于若即若离之中。
这种情感很美,叫人不忍破坏,也叫人透不过气来:
尤其是在当其中的一方爱上另一方,
而另一方心里却没有她(他)的时候。

现在是离爱情很远,
离暧昧很近的社会。
男人和女人在爱与不爱之间还有一条路可走,
甚至可以走很久,那就是暧昧。   

女人和男人相识是极其为不经意的,
或许是街边,或许是酒吧,或许是咖啡馆,或许是网络..
谁也没打算真的和对方有什么,
只是因为一次相识让他们感到愉快,
便成为了朋友。
可能是一生的,也可能是一段的。
不管时间长短,
他们获得了从别人处无法获得的安慰和愉悦。    
女人会因为对方的暧昧而容易陷入幻想之中。
猜想着:他的容貌,他的身材,他的学识,他的品位,他的幽默感,他的甜言蜜语。
甚至会一闪而过地想着要嫁给这样一个男人,如果他还没结婚的话。
男人则会感激她的温柔,感激她的耐心,感激她的聆听,感激她的笑声,感激她的不厌其烦。   
但暧昧始终不是爱情。
两个人再如何地好也不要改变既定的和谐,
也别幻想着角色的转换,
否则只有痛苦和失望。
如果未曾谋面的话就更不该冒这个险了,
就把它当作一种友谊,
好好的放在保温箱里,
给它起个动人的名字叫暧昧。
暧昧有一种神秘感——对爱情、对对方。
其实暧昧状态是最好,
可以为之喜也会为之忧,
没有捅破那层纸,谁都不知道对方是怎么想的。
一但爱情说出了口,所有的激情就变成了嚼蜡。
  暧昧是点到为止,
过了界的暧昧就演变成爱情或者偷情了。
点到为止的标志就是最多只是眉目传情,短信传情,最多也就一个拥抱而已。
谈情说爱,扯不那层纱说我爱你是使不得的。
比友情多一点,比爱情心跳慢一步,可你在眼波转中分明感受得到自己的心在加速。  
 暧昧是一种心情,
是平谈枯燥生活的点缀,
是传说中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感觉。
若是要死要活,热烈奔放,干柴烈火,一拍即合,那也不是暧昧。
那架势分明是要蜡炬成灰泪始干,
与暧昧这种抽刀断水水更流的境界相去甚远。  
 暧昧需要一个好对手。
他或者她既不至于魅力四射到主你无法自持,
也不会平谈无奇寡而无味,让你提不起精神。
太有魅力的异性,
我们难免奋不顾身地爱上,彻底丧失理性。
太没魅力的异性,
我们确实也看不上眼,虽然我们本身可能并不出色。
记得以前有人评价,
说梁朝伟和张曼玉的最高境界,就是暧昧。
暧昧也要默契, 比爱情还难得的。   
喜欢暧昧这个词,欣赏暧昧的关系。
但必须遵守游戏规则,
坚持到底就变成错误,抽身而退就是遗憾。
其实暧昧有时候就是一种感觉,
一瞬间快乐的感觉。
暧昧其实也是一种温存,
如同午夜那杯淡淡的咖啡,
味香而又浓,要慢慢品尝,享受心灵的宁静。
一旦把那种关系说破,
或许意味着另一种失去,
还不如让这份难得的温存直到长长久久,
将暧昧进行到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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